但是,只要值班律师的性质问题没有解决,权限问题就不能彻底解决。
(48)参见沈宗灵:《再谈法制与法治二词的词义》,《法学》1996年第1期。以这种理论治国,必然是政治挂帅政策至上,表现方式是运动不断。
(25)参见徐显明:《法理学教程》,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法制是完成从人治向法治跨越的前奏,如何将法制发展为法治,中国法理学界矢志不移,召开的与法治有关的专题会议不下百场,(47)发表的与法治相关的文章达有万篇,最终于1997年推动在政治层面上通过党的代表大会完成了从法制国家向法治国家的转变,而在宪法层面上则最终完成于2018年的第五次修宪,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它为立法工作以权利保护为宗旨、司法工作以权利救济为功能、执法工作以权利实现为目的都提供了理论支撑。脱掉法理学灰色的外衣,把法理学研究都转化为法治实践,法理学才是长青的,才能成为法治变革的指路明灯。此一时期法理学的研究重点是放在对法治实践性问题的研究上,在法治构成要件、法制与法治的区别、人治与法治的对立、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和标准、依法治国与市场经济、法治的模式和道路、法治理念、科学立法、行政执法、司法改革、区域法治建设、法治与和谐社会、法治评估等重大实践问题上都有重大理论突破,取得了立足中国国情、符合中国实际的具有原创性的众多理论成果。
这两大成果都是法理学智慧的重要结晶。(十一)从法制到法治 法治是法学界特别是法理学界永恒的主题。从中国国家图书馆官方网站和中国知网的统计情况来看,自1979年至2018年10月,以立法学为主题的论文172篇,书名中出现立法学的专著56部,篇名中出现立法学字样的论文54篇。
2017年第七届立法学年会就人大主导立法与立法体制创新科学立法与民主立法法律体系的完善改革问题与新兴立法问题的立法探索立法理论与立法方法地方立法的理论与实践六大主题展开讨论。未来中国立法学的发展进路,应当实现从阐释性立法学转向建设性立法学、从封闭式立法学转向开放型立法学以及政治性与学术性的统一。根据中国知网的论文收录情况,以立法法为主题的论文共计3627篇,以立法法为篇名的论文有603篇。沈宗灵《法理学》(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版、2009年第3版。
从2000年至2007年,《立法研究》每年一期,共连续出版了七卷,刊登了这个时期中国立法学研究的最新研究成果,逐渐成为立法学的权威论坛和立法学研究者与立法实践工作者学习交流的园地。(13)周旺生:《中国立法五十年——1949-1999年中国立法检视》,《法制与社会发展》2000年第6期,第18页。
地方高校和研究机构的立法学研究已经越来越成为中国立法学研究的生力军与增长点。拉伦茨曾这样分析了立法学研究在推动立法过程中的主要任务:第一,将待决事务当作法律问题清楚地显现出来。相关方面的专著有:汪全胜《立法效益研究》(2003)和《立法成本效益评估研究》(2016)、袁曙宏《立法后评估工作指南》(2013)、刘作翔《立法后评估的理论与实践》(2013)、金成波《行政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制度研究》(2016)、李向东《行政立法前评估制度研究》(2016)、孙晓东《立法后评估的原理与应用》(2016)。(30)20世纪90年代之后,《法理学》《法理学教程》等法学理论教科书通常设置法的制定或法的创制编专门讨论立法相关问题,涉及法的制定或法的创制的概念、基本原则、立法体制、立法程序、法的渊源、法的分类以及法律体系等内容。
(12)[美]罗伯特·塞得曼:《开展立法学研究 适应时代需求》,吴伟译,《中外法学》1990年第3期,第67-68页。自觉的立法研究,是指专门研究立法问题并给予立法实践以自觉指引的研究状态,通常表现为专门、系统的立法学论著的出现。2013年第三届立法学年会以立法制度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围绕我国立法制度基本问题和《立法法》修改完善进行研讨。参见张文显主编《法理学》(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因此,无论是深化改革,还是依法治国,都是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根本性和全局性问题。(一)全国立法学教材的统一修订 2000年之后,立法学界面临的一个重大任务就是对新制定的《立法法》进行解读和阐释。
新时代提出更高的民主立法和立法的人民性要求。作为自觉立法理论代替非自觉立法理论的一个显著标志,是立法学成为法学体系中一个独立的分支,从八十年代中后期渐成事实(35)。
进入新时代,当代中国正在经历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制度变革与社会变迁,也正在进行一场宏伟而独特的法律规制实践。据网上资料不完全统计,2013年,上海市、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成立。(21) (二)后体系时代中国立法学研究的新主题 进入后法系时代尤其是新时代以来,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的提法深入人心。正是中国立法制度的变迁与立法实践的全面恢复与展开,强势推动了中国立法学的萌生与发展。自1998年起,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开始招收立法学方向的博士研究生。立法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要更为明智及有效地使用立法这一工具就要求对工具自身有更多的了解。科学立法的含义,即要求在立法过程中以科学的方法准确反映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本质及其内在规律。
立法技术是指立法过程中所采取的各种方法和技巧的总和。从专著与论文的主题与内容来看,立法学研究的学术成果多与新时代中国立法的重大实践主题密切相关,大体可以归纳为以下研究板块。
民族地方立法方面的代表著作有孙继文《民族立法与实施》(1998)、吴宗金《中国民族立法理论与实践》(1998)、周礼成《民族立法的理论与实践》(1999)等。围绕科学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立法学界的研究主题包括立法决策、立法成本效益分析、立法质量评估、立法语言等领域。
本论题研究时间跨度40年、涉及的立法理论、立法程序与立法技术等方面的各种论著资料浩如烟海,由于所获资料有限、作者学术积累不足,因此本文研究是相当粗浅和考虑不周的,还请立法学界同仁批评指正。在此意义上,立法学研究应实现研究方法的单一向混合多元的转变,将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的研究进路交叉、互补、整合起来,从而实现从阐释性立法学向建设性立法学的华丽转身。(23)大量著作虽在书名中含有立法字眼,但实际上只是研究部门法制度的著作。中国知网收录以立法与改革为主题的论文共计339篇(党的十八大之后187篇)。
显然,立法学研究开始从立法原理、立法制度建构的价值论、认识论研究转向以立法程序、立法技术和立法后工程为中心的方法论、解释论研究。这两种观点都是简单化的、片面的,因而都是不正确的(37)。
中心创始人是周旺生教授,也是中国立法学学科的奠基者。进入新时代以来,关于立法与改革问题的讨论也成为这一时期立法学研究的热点。
5.依法立法与宪法监督、备案审查 进入新时代以来,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成为立法法治化与依法立法的迫切要求。此过程也显露出中国立法学研究所内涵的独特的发展脉络以及诸多重大理论问题。
每次年会研讨的主题既包括立法学研究的经典命题,也包含这一年度立法学研究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体现了立法学研究的理论性与实践性、学术性与时政性的统一。(二)从封闭的立法学转向开放的立法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成,并不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形成。显然,把创建立法学同研究中国社会主义立法实践结合起来,围绕中国社会主义立法实践的基本问题形成体系。中国处于大立法时代,立法法理学应有助于理解和回答中国问题,应当实现从司法中心主义的法理学转向以立法为中心的法理学。
1991年,周旺生在《法理学变革与立法学发展》一文中宣称,立法学是从法理学脱身而来的,但是,立法学正以新学科的姿态与中国法理学扬手作别。4.科学立法与立法技术、立法后评估 现代立法应是科学的活动。
该中心共计培养了近50名以立法学为研究方向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为全国立法学教学、科研和中央地方立法实践工作部门输送了大量专业人才。与此同时,立法工作面临的任务与压力依然繁重。
地方立法学研究的空前繁荣,带来了一大批地方立法学者的快速成长。(41)参见[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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